珠海市辦理廣東省守合同重信用企業申請條件及流程(2020年度)
辦理廣東省守合同重信用企業,需要以誠實信用為原則,企業誠信守約經營,鼓勵支持企業加強合同和信用管理,推動企業守法誠信經營,促進企業信用體系建設,本文提供相關的申請條件及流程參考。
守合同重信用企業申請條件:
1、領取營業執照并開業滿二年(截止計算日期至2020年12月31日止);
2、建立合同管理機構和合同管理制度,合同信用管理體系健全;
3、合同履約狀況良好。除不可抗力、對方違約或雙方協議解除等法律規定的情形外,合同履約率100%;
4、無嚴重違法違規經營行為記錄,未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5、企業經營效益良好,且同意由公示監督機關將本企業申請公示年度的合同簽訂與履行情況、總產值(營業額)等信息在“守合同重信用”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
守合同重信用企業申請材料:
1、2020年度廣東省“守合同重信用”企業公示活動申請表;
2、2020年度廣東省“守合同重信用”企業公示活動申請承諾書(企業蓋章);
3、企業信用報告。
守合同重信用企業時間和流程:
1、守合同重信用企業申請時間:2021年1月14日至3月31日提交申請:
2、已加入行業協會(商會)的企業可將申請材料提交各自所屬的行業協會進行核查推薦,符合公示條件的,由行業協會(商會)簽署推薦意見后統一于2021年4月1日前將推薦企業名單及申請書連同其他材料送各區市場監管局。
3、經珠海市工商局書式審查和征信后,將于2021年6月1日對符合公示條件的申請企業在“守重公示系統”中統一予以公示,企業可自行在系統中查看公示情況,并可根據需要自行選擇制作證書、牌匾,相關費用由企業自理。